近日,江苏省瑞丰盐业公司刘德仲同志荣获“2021 年江苏省劳动模范”称号。 多年来,刘德仲一直坚守在制盐车间电工班班长岗位,保证了生产电气设备的高效稳定运行,为公司的生产安全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。先后多次主持实施了车间电器改造运行方案,善于创新工艺,修废利旧,自2018年以来,为公司节约资金近200万元。 刘德仲同志在2013年被评为徐州市“劳动模范”,2012年当选为苏盐井神首届“劳动模范”。在他带领下的电工班,先后被省总工会授予“十佳文明班组”、徐州市工会授予“学习型先进班组”荣誉称号。